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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白塔:诉前调解“走一步” 案结事了都省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7-12-12 09:35
  本报讯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在“案结事了”原则下,全院干警结合辖区特点深入实践,有针对性地抓好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把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了诉讼压力,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联调窗口,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主动询问当事人意见,如有调解可能的,由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必要时法官上门调解,并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发挥这种前置解决纠纷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记者了解到,该院立案一庭曾用6天时间调解了一起赔偿50余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三年来,立案一庭完成诉前调解案件400余件。
 
  此外,该院还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释法作用,尊重事实和法律,站在公平公正立场上对咨询法律的当事人进行答疑释惑。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会为化解矛盾尽责,增大了以调解化解矛盾的纠纷可能性。
 
  该院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业务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方法。立案庭结合诉前保全推动诉前调解,调解率达90%以上。民事庭总结出了“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工作方法,智慧的调解方法在实践中发挥了大作用。
 
  该院院长李秀丽对记者说:“民商事案件千变万化,不可能有一套适合所有案件的调解方法,只有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灵活选择调解的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做好调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