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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法院两年来使超四成对接家庭完成脱贫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7-11-21 11:40
  核心提示
 
  从2015年开始,绥中县人民法院就对绥中县范家乡平川营子村开展了特色鲜明的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各党组成员、各扶贫团队与41户贫困家庭一一对接的“团队式、全员式、结对子”的精准扶贫工作模式,全院6个党支部就是6个党员扶贫小分队。
 
  建方塘、建村部、修广场、送化肥、助秋收,时至今日,在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已有18户贫困家庭成功脱贫。绥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说:“相信未来能从根儿上解决平川营子村的贫困问题,让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落实到位。”
 

入户送温暖
 
  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绥中县人民法院是从调研开始的,知百姓所需,才能为百姓解忧。
 
  春节、“五一”、“十一”……每个重大节日,在范家乡平川营子村,都会看到绥中县法院干警的身影,他们不仅仅是来送慰问金和慰问品的,他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那就是了解贫困户的困难和需求,然后认真地记录下来,回去落实。
 
  每一次听到百姓的“呼声”,就像是吹响的“号角”,激励着绥中县法院干警们冲向扶贫的路上。
 
  打井送水 滋润百姓心田
 
  百姓需求:“给我们弄点水来吧!希望能把家中的果树保住,一年的收成都指望这个了。”
 
  扶贫手段:打四眼大口井,疏通四座小型方塘,送水上山。
 
  今年春耕时节,绥中县旱魔肆虐,农田旱情严重。
 
  绥中县法院第一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黄绍伟回忆道:“今年春耕前,绥中县大概有70多天没有有效降雨,我们法院扶贫工作队到平川营子村去调研时,得知百姓农田严重缺水的情况,我们马上向院扶贫工作组汇报,经过与村里沟通,确定了打大口井、疏通方塘送水上山的抗旱措施。”
 
  记者了解到,绥中县法院曾对范家乡平川营子村进行实地“摸底”。通过现地查看,了解到村里农田旱情严重,大北沟屯等地区的土地大部分属于山边地,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蓄水设施深度不够,仅靠“渗水”储存,远远不能满足农作物用水。2015年7月,黄绍伟曾带领着法院的扶贫工作队与施工人员起早贪黑,建成了4个蓄水量为1000~4000立方不等的方塘,基本能够满足周边500~800亩农田的灌溉,改变了该村“靠天耕种”的现状。
 
  可是,今年,当绥中县法院再次调研时发现,原来的方塘里全都被淤泥占据了。“马上疏通四座方塘,在原来的基础上,再选址,打四眼大口井。经费由我们法院承担。”一声令下,工作迅速展开。
 
  村民们在得知消息后都自觉出劳力,想对策。绥中县法院扶贫工作队时刻关注工程进度,向打井队的工人询问井的深度、勘探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
 
  当清冽甘甜的水流进了村民农田的同时,也滋润了村民的心田,村民们的笑容挂在脸上,有村民说:“真是太感谢绥中县法院了,我们反映的问题,没想到你们会这么重视,而且这么快就给解决了。”
 
  “真扶贫、扶真贫,见实效”,绥中县法院的“真抓实干”解决了平川营子村人、畜吃水和抗旱的燃眉之急,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黄绍伟说:“能下派来扶贫,我很自豪,因为我有机会能够用自己的双手为山里的老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我相信,平川营子村会有越来越多的村民脱贫,生活也会像这井水一样,越来越甘甜。”
 

绥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左)正在交流扶贫工作
 
  采摘秋果 收获百姓赞誉
 
  百姓需求:贫困户柴玉明家里有一个苹果园,因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如果不能及时秋收,柴玉明家一年的收成就成了泡影。
 
  扶贫手段:组织党员扶贫小分队到柴玉明家果园采摘,帮助贫困户秋收。
 
  “时值秋收季节,我们可以组织党员到贫困户家中、到田间地头帮助秋收,真正与贫困户零距离接触,感受农村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是绥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海英参加第一支部党员大会时所讲的。
 
  “我们可以帮助贫困户柴玉明采摘秋果,每名党员也可以购买100~200元的苹果。这点钱对大家而言可能不算什么,但对贫困户来说可就大不一样了。”这条建议获得了党员扶贫小分队的一致同意。
 
  在绥中县法院的扶贫档案里,记者摘录了这样一条信息:“柴玉明,男,58岁,与妻子一同生活。儿子与儿媳妇另过。现住房20平方米,砖石结构,破烂不堪。柴玉明胃切除三分之二,肠切除1.5米,右腿于2016年干活中骨折,因经济条件所限,至今钢板未能取出,有土地4亩,果树300棵,没有养殖业。”
 
  在柴玉明的档案里,有一行备注:“2017年10月初,柴玉明妻子因脑血栓住院,夫妻双方无劳动能力。”
 
  10月13日,绥中县法院第一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前往范家乡平川营子村开展秋收帮扶工作。直接确定帮助贫困户柴玉明家采摘秋果。
 
  采摘前,黄绍伟明确了工作纪律,他提出了“五个不得”。任何人不得践踏庄稼,不得随意“品尝”苹果,不得有意挑选,不得对贫困户进行评论,不得与贫困户谈价砍价,要真心实意为他们做实事。
 
  采摘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每人花100或200元购买了秋果。当党员把购买苹果的价款交到柴玉明手中时,他激动地流下了热泪,感慨地说:“如果不是绥中县法院来帮我,这些苹果都有可能烂掉,没有人收购。谢谢党和政府,谢谢绥中县法院的同志们……”
 
  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真正深入基层、深入村屯,做到扶贫工作的精准、细致、暖心。绥中县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多种方式,切实帮助贫困百姓解决了难题,赢得了百姓的赞誉。
 
  引进项目 开拓扶贫新路
 
  百姓需求:今年年初,绥中县法院全体干警来到平川营子村,走访慰问负责帮扶的贫困家庭。通过沟通交流,更直观地了解了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平川营子村耕地少,资源少,村民们请绥中县法院想个招儿让他们早日脱贫。
 
  扶贫手段:引进肉驴养殖项目,实现精准扶贫。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绥中县法院鼓励村民自我“造血”,引导村民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
 
  在产业扶贫项目上,绥中县法院扶贫工作队与村里一道,挖掘村里的优势资源,着眼长远帮扶,实施项目带动。并就项目需求进行实地考察,与村两委班子和贫困户代表一起研究商量,重点了解村、屯地理情况和贫困户的劳动力情况,研究项目的可行性。
 
  结合平川营子村的实际情况,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因地制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联系适合平川营子村发展的可行项目。经多次考察、调研、磋商,确定引进肉驴养殖项目实现精准扶贫。
 
  绥中县法院的工作做得很细,他们前期重点对肉驴的养殖技术、进货及销售渠道、发展前景进行了考察,形成了详实的考察及可行性报告,为平川营子村畜牧养殖立项以及院党组投资决策提供了依据。
 
  今年10月7日,绥中县法院扶贫工作队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来到位于平川营子村附近河套现场研究养驴场选址问题,对养驴场的建设及格局布置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曹海英说:“绥中县法院扶贫的决心不会变,对肉驴养殖这个项目,我们给平川营子村提供了40万元的经济支持。现在这笔资金已经全部拨付给村里。这笔资金就是为平川营子村兴建养殖场的。养殖基地建成后,可面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并可实现每户年均收入增长2000元左右的目标,逐步实现‘帮一次,致富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