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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7-11-10 09:28
  本报讯 记者邵小桐报道 11月6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动员部署。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于天敏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坚持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把握十个方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于天敏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关键的就是要用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其它改革工作。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于天敏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要深入系统学习,丰富学习载体;要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全面贯彻落实,做到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