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日前,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尘埃落定。绥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跳出“就案办案”的固有思维,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循着案件暴露出的乡村反诈薄弱点,把“多名受害老人被骗30万”写进普法教材,用真实案例上好乡村反诈公开课,为农村老年人守住“钱袋子”。

办案人:康琪
职务: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受诈骗分子指使,从吉林省驱车来到绥中县一处偏僻山村,按照诈骗团伙的安排,从几名受害老人手中取走被骗资金30余万元。这些钱款是老人们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积蓄。犯罪分子分工明确:线上实施电信诈骗、线下派人异地取现转移赃款,整套作案方式隐蔽性强,给案件查办和群众财产保护带来不小挑战。
案件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后,我把全部案卷材料逐页过筛,一笔笔梳理资金流向,厘清团伙成员分工、作案路径,固定各项证据。经全面审查认定,郝某某明知涉案钱款是电信诈骗犯罪所得,仍跨区域前往乡村协助提取赃款,为诈骗团伙完成资金转移提供关键助力,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突出。
打击下游“工具人”,是斩断诈骗资金链条的重要一环。对这类帮助转移赃款的行为人依法追责,是阻断诈骗分子“提款通道”、震慑潜在“帮凶”的重要手段。我们依法对郝某某提起公诉,通过刑事追责对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有力震慑,用司法手段为受害群众讨回公道、维护财产权益。
办案过程中,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浮现在我眼前:乡村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诈骗辨别能力偏弱,很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靶向目标。不法分子正是看中这一漏洞,先通过电话、网络实施诈骗,再指派外地人进村取走现金,一骗一转,分工闭环。如果仅仅办好这一件案子,不去补齐乡村反诈宣传短板,类似骗局很可能还会上演。
办案不能只“向后追责”,更要“向前预防”。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我院决定把法治课堂搬到案发地的乡村。我和同事们带着真实案例走进村里,用乡亲们听得懂、记得住的大白话,拆解这起案件的完整套路。
围绕冒充熟人诈骗、虚假养老项目、“高收益”投资理财等农村高发骗局,我们逐条讲解识别要点,反复叮嘱村民尤其是老年村民要提高警惕。通过现场发放反诈宣传手册、面对面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疑问,一桩刚办结的案件就这样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素材,反诈知识直达乡村最基层。
把案子办结,是履职的终点;把“反诈故事”讲好,是治理的起点。我们把案例做成教材,搬上了田间地头的反诈公开课,让更多农村老人守住养老钱、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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