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这起案件中,郑某利用老乡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先从小额借款按时归还入手,逐步诱导被害人上钩。两年间,他骗得百万巨款并挥霍一空。直到郑某因吸毒被抓失联,被害人这才惊觉上当,跨越重洋回国报警。

办案人:曲晗璐
职务: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2023年,郑某在玩一款网络游戏时,发现对方买装备出手阔绰,后来还发现对方是定居国外的老乡,于是郑某把自己伪装成“生意人”,与对方混熟后,试探性地向对方开了口:“最近资金周转不开,手头紧,借500块应急,明天就还!”
第二天,他准时还钱,这让被害人觉得郑某这人“诚实守信”。殊不知,这正是骗子惯用的“养猪”套路。接下来的两年里,郑某不断编造各种理由“借钱”——生意失败、资金链断裂、家人生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被害人先后转账多达201次。直到2025年,郑某因为被强制戒毒失联,被害人再也联系不上这个“老乡”,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回国报案。
到了检察院,郑某还在演。他坚称:“我们这是借贷关系!我想还钱的,我们还达成了口头协议,我要去贷款或者‘背债’来还呢!”
我仔细梳理证据发现,郑某连工作都没有,没房没车没存款,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巨款被他直接挥霍一空。这种“挥霍型诈骗”,就是铁证!郑某不仅用自己的账号收钱,还借亲戚朋友的,甚至借用路边商铺的收款码来转移赃款,企图混淆视听。我拿着被害人的转账记录,和同事一笔一笔核对,联合公安机关调取了所有相关人员的交易明细,找证人一一核实。最终,201笔转账,每一笔都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让郑某无从抵赖。
审查起诉阶段,郑某依然心存侥幸,拒不认罪。但在庭审现场,面对我出示的如山铁证,他只做了短暂的挣扎便彻底哑火,当庭认罪认罚。最终,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罚金十万元,退赔被害人1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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