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这一句表述,十九大代表们,同样敏感。
“虽然只有一句话,笔墨却是很重的。”十九大代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可以看出“我们党对司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
两个时间节点,代表们记得清楚——
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按下启动键。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专题研讨依法治国问题,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法治中国建设进入快车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和通盘考虑。”十九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杜亚起说,在党中央的绝对领导和具体部署下,一场“动真碰硬”的司法体制改革,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不断向纵深开展。
正是基于前期改革的实践,报告提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那么,具体该如何深化?
宋鱼水认为,具体要看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之中,有哪些是不配套的。比如,单独职务序列还有哪些需要衔接的,机制体制还有哪些不顺畅的,司法执法环境还有哪些不协调的。要在坚持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破解改革难点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
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确立,现在到了“内部精装”阶段。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司法体制改革仍需深入推进,尤其是综合配套改革。”薛济民认为,在总体框架下,应注重在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分类管理、深化科技运用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他还建议,在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中,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地区和部门协同配合的作用。
“应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总结改革成果,及时解决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应、不配套的问题,促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薛济民还特别提到,要注重发挥好律师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十九大代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周欣,每天和各种案子打交道,“司法责任制”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出现,让她感受到,改革热度持续升温。
“过去遇上疑难案件,可以让庭长把关。现在,不审理案件的人,不能对案件发表意见,要由合议庭对案件结果负责。”周欣说,少了依赖,也倒逼自己不断学习,强化司法能力,不仅包括司法审判的法律理论知识能力,还包括做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
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志萍说,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应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充分尊重和准确把握司法规律,以新应新改革创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更加坚决和深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破除制约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