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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见习记者 王丹 | 发布时间: 2025-12-24 13:55

  本报讯  1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同时,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11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坚守人民至上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更是筑牢平安辽宁根基、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制度保障。

  《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涵盖总则、预防、处置、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附则,构建起全链条反家庭暴力法治框架。

  《条例》立足辽宁实际,回应群众关切,既衔接国家法律规定,又体现地方创新特色,主要有四大方面:在拓展保护范畴,彰显法治温度方面,既立足现实需求,又紧跟司法实践前沿,明确将家庭暴力细化为身体伤害、精神侵害、性侵害、经济侵害等六类具体行为,让法律界定更清晰、认定更易操作。在聚焦痛点难题,强化实用导向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困难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在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方面,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社会协同”的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在细化处置流程,提升执行效能方面,对家庭暴力处置与保护制度作出全面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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