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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9月16至17日开考 省司法厅考试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9-05 10:32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日前,记者就今年司法考试出现的新情况及相关准备工作等问题,采访了省司法厅考试办负责人。
 
  记者: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在即,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司考组织实施工作的准备情况。
 
  答: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九大。确保司法考试安全、顺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同时,今年也是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司法考试的收官之年,明年就将正式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今年,共有近2.2万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全省共设置了沈阳、大连、锦州、盘锦4个考区20个考点715个考场,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今年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环节管理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监督,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目前,各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完毕,监考督考工作安排妥当,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到位,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记者:今年司法考试面临哪些新情况?
 
  答:今年我省司法考试面临的压力比较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今年下半年,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如何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大压力;二是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前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很多考生为赶上司法考试这“最后一班车”报名参加考试,使我省今年报名人数剧增,给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带来更大的压力和考验;三是防作弊形势更加严峻,有些考生为通过最后一次司法考试挺而走险,作弊手段多样化,给监考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记者:今年省司法厅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答: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省司法厅按照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把“实、稳、严、细、深”贯穿考试全过程,紧紧抓住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在考试组织实施中增加了三项新举措,进一步加大物防技防力度,严防考试作弊行为。一是全省各考点全面启用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指派专人实时监控,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使违纪行为有证可查;二是全面使用人脸识别考务安全系统。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必须通过规定的安检通道,刷取身份证信息,现场拍照进行比对,确定身份证信息、报名信息、本人是同一人后方可进入考场。考务安全系统的全覆盖使替考作弊问题有效杜绝;三是全面使用无线电信号侦测阻断技术,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动用20台信号侦测车辆,布置在考点周边,实现考点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高科技作弊手段无计可施。
 
  记者:在服务考生方面有哪些比较好的做法?
 
  答:司法部对国家司法考试确定的总体原则是“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依法、从严是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说到底,最终还是服务考生。在服务考生方面,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真心热情地为考生服务。比如,协调公安,保障考点周围道路顺畅;协调周边工地停止有噪音的施工,保证考试环境安静;在考点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方便特殊人群参考;向考生发送短信,或是在有关媒体上发布信息,提示考点位置、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在考点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为考生提供应急药品;处理考生违纪情况时,注意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影响其他考生;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走动时,不要发出声响以免影响考生考试;等等。我们力求通过细心周到的服务,给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