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安置帮教这么办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等具有特殊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司法所(或综治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无重大传染性疾病,经风险评估,有关部门认为适合在基地集中居住帮扶方可入驻基地。过渡性安置帮教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天。
继全省首家安置帮教协会——丹东市振兴区安置帮教协会成立后不久,日前,一处由该协会的会员单位、依托某物流有限公司设置的新式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也诞生了。这基地对丹东地区的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来说是个回归社会的“中途之家”,他们也都在这里重新出发。
新基地的诞生
这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坐落在丹东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大院里,公司总经理赵立欣热心公益事业。今年7月初,她听说丹东市司法局正在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她感到应该尽一份力,为政府和社会解决问题,为那些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帮助他们适应社会、重新谋生的过渡性的地方。于是,她联系同样热心公益的贸易伙伴和教育系统志同道合的朋友,发起设立安置帮教协会,倡议这些伙伴参与建设安置帮教基地。
随后,赵立欣无偿腾出自己公司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打造一个全新的安置帮教基地。经过施工改造,基地有了集体宿舍、就业培训室、心理辅导室、卫生室、食堂、警务室等,入驻的人员不仅能感受温暖如家的氛围,也能学到职业技能,从容地融进社会,投入新的生活。
伸出援手拉一把
丹东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杨博文告诉记者,在安置帮教基地设立前,赵立欣已经安置了一些“三无”人员。其中一名人员李某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他驾驶车辆造成一死一残,服刑期间妻子与他离婚,刑满释放后,李某无家可归,经他人推荐,赵立欣收留了李某,在公司当工人,从此李某不仅有了收入,而且每个月还能从其工资中拿出1200元赔偿被害人。杨博文说,如果没人安置李某,不仅李某自己无法保障工作和生活,被害人也无法得到赔偿。正是前期赵立欣看到安置帮教李某的效果和意义,才让她有了设立安置帮教基地的决心和信心。
赵立欣出身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深知创业非常不易,她说,对“三无”人员来说,重新步入社会谋生、走向正途谈何容易。所以,自己伸出援手,拉他们一把。
据了解,该基地先接收一部分“三无”人员,以后根据基地安置帮教的情况,逐渐扩大安置人数。被安置人员在过渡性安置期间,基地会对他们提供不同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咨询、岗位推荐等就业帮扶服务,提升其就业能力。协助其链接社会资源,如社保、医疗、法律服务等。其中适合且愿意留在该公司工作的人员,公司就将其转为员工。
需要社会各界支持
赵立欣介绍,基地会为被安置人员进行思想引导、法治教育、心理矫治和道德规范教育,帮助其重塑人生观、价值观。修复家庭和社会关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最终目标是帮助被安置人员平稳度过回归初期的困难阶段,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自立的公民。
丹东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兆平说,目前,全国、全省、全市都在大力积极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丹东市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丹东市司法局委托振兴区安置帮教协会承担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确保基地公益属性,实现帮扶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王兆平说,虽然政府投入了资金,但这部分资金金额毕竟有限,更多的费用需要安置帮教协会和社会的捐助和支持。振兴区安置帮教协会、赵立欣女士的公司为安置帮教基地运营发挥了大作用。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企业参与进来,给“三无”群体有热度、有力度的帮扶,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