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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有“方” 守法有“向”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5-07-22 09:42

  日前,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建社区矫正宣讲团,深入塔山乡、沙河营乡、钢屯镇等乡镇司法所,开展巡回普法宣讲活动。宣讲团通过以案释法、发放提醒书、入户走访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送上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以案为戒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宣讲团结合连山区2025年度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在塔山乡司法所,检察官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让社矫对象深刻认识到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拒接信息化核查等行为的法律风险。

  针对农村地区社矫对象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宣讲团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致社区矫正对象的提醒书》,梳理出外出管理、日常管理等行为准则,以及违反规定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特别提醒,叮嘱社矫对象“每天看几眼,提醒别犯错”。

  刚柔并济

  既严管又厚爱

  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宣讲团注重对社矫对象的正向引导。在钢屯镇司法所的宣讲会上,检察官不仅强调了监管要求,还对表现良好的社矫对象提出表扬,鼓励他们继续遵纪守法、积极改造。

  此外,宣讲团创新工作方法,邀请社矫对象的家属参与宣讲会,明确其在监管中的责任。许多家属表示,通过检察官的讲解,他们更加清楚了如何配合司法所做好监督工作。一位年迈的母亲说:“儿子犯错已经付出了代价,我们当家长的一定盯紧他,不能让他再走歪路。”

  送法上门

  不让任何一个掉队

  考虑到部分社矫对象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集中宣讲,检察官主动上门普法。在走访行动不便的周大爷时,检察官耐心讲解请假就医的流程,并协调司法所优化监管措施,减轻其负担。“你们大老远跑来给我讲法律,我要是再不守规矩,就太对不起人了。”周大爷感动地说。 

  此次巡回宣讲活动覆盖三个乡镇的数十名社区矫正对象,有效增强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和配合度。工作人员表示,宣讲活动不仅提升了社矫对象的法治观念,还强化了家属的监督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