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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法官苏永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7-08-18 09:19
  苏永,1974年生人,现任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合议庭审判长。自2000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公正执法,累计审结刑事案件800余件,多次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洼区委政法委、大洼区人民法院表彰……
  公正是司法的最高道德,体现在刑事案件中,就是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受到与其罪行相一致的刑罚。新刑诉法实施后,办理刑事案件的一审程序发生较大变化,在主管院长的主持下,苏永与同事们学习新法的同时,又与检察院、司法局多次沟通,制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工作规范》,使大家很快适应了一审程序的变化。
  苏永向记者提起了自己承办的一件伤害案:家住开原市的被告人董某到盘锦打工时与工头唐某发生厮打,被害人孙某拉架时,被董某用拳头将一只眼睛打瞎。同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孙某为治伤已花光了所有积蓄,急等钱做二次手术。而被告人董某因该起冲突造成癫痫病频繁复发不适合羁押,经委托被告人住所地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审前调查,苏永了解到,董某的母亲癫痫病发作时自杀身亡,家中还有重病卧床的父亲、患有腰疾的妻子和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生活也极其困难。
  春节前,苏永找董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询问调解意见,董某指着头上大大小小几十个伤疤说,这些都是癫痫病突发时失去意识造成的,并明确表态无力赔偿,在离开接待室时他嘴里喃喃地说:“过年了,让家里人吃上肉就满足了,哪有钱赔啊。”那一刻,在苏永的眼中,董某不仅是触犯刑律、造成他人终生残疾的被告人,还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苏永当即掏出500元钱让他回家过年,董某哭着就要下跪,苏永一把拦住他,告诉他好好养病并保证案件审理期间随传随到。
  之后,苏永将董某的情况告诉了孙某,同时申请对孙某的司法救助,期间还经常打电话关心董某的病情和生活,并讲述孙某面临的难处。突然有一天,董某打电话说:“苏法官,我只张罗了5000元钱,你看孙某能同意不?”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孙某收到钱后说:“真没想到能从他的手里要出钱来。”
  苏永所承办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率达到99%,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苏永多次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洼区委政法委、大洼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合议庭成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业务骨干;2014年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特别是成功审理最高院指定管辖的天津“金摇篮大厦”职务犯罪案件、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新捷维公司案”“兴隆农场案”等在省、市乃至在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贪腐系列案件,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