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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兴检察院“靶向抽检”围着校园转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高爽 屈和彤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5-03-14 11:03

  本报讯 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3月13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的市场、超市、餐饮店开展专项抽样检查行动,全面排查食品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市场、超市、小餐饮店等地,有重点、有目标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领域进行突击检查。同时,检查组在市场、超市、小餐饮店,重点对各类生鲜肉类、冷链食品、熟食、米、面、油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专项检查,查看了食品进货票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包装、保质日期以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检察官警示商户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现场以案说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公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关注百姓切身利益,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22年至今,振兴区检察院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系列案件共计24件51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效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再发生,保障了百姓消费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振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综合履职,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沟通协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