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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法援 当好妇女权益“捍卫者”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5-03-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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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均解答妇女法律咨询2.8万余人次,年均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000余件。“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我省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80余场次,现场提供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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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东区法律援助中心邀请女律师解答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问题

  本报讯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努力为广大妇女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妇女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适应妇女权益保障的民生需要,我省畅通服务渠道,依托“12348辽宁法网”,实现法律服务咨询全覆盖,同时在加强实体平台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网络化,畅通服务渠道;加强与妇联、残联、工会等单位协作,充分利用妇联、残联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政策,做到服务“零延时”;指导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擅长婚姻家庭等法律业务的律师承办援助案件,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妇女的维权法律服务需求;优化服务窗口,认真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

  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维权手册和便民联系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充分利用普法双微平台推送政策阐释解读、法律风险提示、以案释法、维权申请途径等普法宣传,增强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妇女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我省各市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连等市延伸服务半径,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方式推行“上门服务”;辽阳组织90余名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志愿者采取“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的方式,解决妇女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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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在商场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