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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法院院长办案常态化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朱艳丽 | 发布时间: 2017-07-26 09:34
  为进一步顺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积极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昌图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改变以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管理审判模式,使院、庭长办案制度常态化。
  近日,昌图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丹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倩、人民陪审员杨丽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法庭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展开陈述和辩论。王丹院长运用审判技巧娴熟地驾驭整个庭审,使得庭审程序层次分明、严谨有序、条理清晰,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改变了院庭长听取案件汇报得多,深入一线审理案件得少的状况,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
  截至今年5月底,昌图县法院院、庭长共办案1183件,占全院审理案件的26.4%。院、庭长法官角色的回归,既缩短了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又充分发挥了法院领导示范表率作用,带动了全院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地办好案件、服好务,促进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