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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凌河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锦州记者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4-12-31 09:21

          辽宁长安网讯  为规范司法秩序,有效打击和预防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恶意拖延、阻碍、规避执行等行为,近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过程中,发出全市首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

         《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全面告知异议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要求其签署《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因上述滥用权利和虚假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在行使权利时更加审慎、理性。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