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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实操行政复议应诉业务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开展首次集中培训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天啸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12-20 10:18

  本报讯 近日,铁岭市司法局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铁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出席培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及市司法局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历时两天,此次培训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后,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开展的首次集中业务培训,旨在提升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对新法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总结问题、交流经验,实现工作理念同步更新、标准尺度同步规范、业务能力同步提升,促进全面有效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世坤以及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同志分别围绕行政法基础理论与行政复议、应诉实务、工伤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授课,通过理论讲授、典型案例剖析,阐述了当下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及解决路径,拓宽了学员视野,培养了学员的法律思维。培训过程中还开展了行政复议案卷互评和交流座谈。

  为期两天的培训,学员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授课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的时机刚刚好,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通过学习交流,不仅提升了业务知识水平,还拓展了工作思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