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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特约记者 浦杨石 | 发布时间: 2017-07-10 10:38
本溪市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7月4日上午,本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大成到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原市工读学校)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参观了预防教育展室,听取了学校建设情况的汇报。王大成对学校多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大成(左三)在第三十五中学进行调研 本报记者 蔡冰 摄
 
  王大成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培育品德高尚、奋发向上的一代新人,是一项“希望工程”“民心工程”,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认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机制,努力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赢得主动、取得实效。
  王大成指出,要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生动的教育方式,在全市青少年中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构筑起青少年的爱国精神。要加强青少年校外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阵地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和丰富的精神食粮。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意识构筑起他们的人生防线。要着力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模式,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禁毒防艾、反邪教宣传和安全科普、心理健康教育,使教育培训基地成为引领全市各个校园加强法制教育培训的龙头,真正实现法制进校园、教育培训常态化。要着力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加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王大成要求,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综治办、市防范办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发挥好统筹设计、引领推动作用。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要深入研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立足实际制定工作对策,在全社会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庄久明,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杨春友,团市委副书记曹中平,市教育局副局长栾兰,市综治办副主任夏铭,市防范办副主任姜永俊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