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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元退赔款集中发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汪琳 李娜 本报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4-08-23 13:33

  本报讯 近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案款退赔活动。经过核对,执行法官向178名受害人发放了从3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处追缴的106余万元违法所得款项。

  本案被告人杨某等3人分别担任某某文化传媒公司店长、团队经理、业务员职务,为获取工资及提成款,3人以发放传单、组织旅游宣传投资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介绍,使178人向某某文化传媒公司投资,造成投资人重大损失,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杨某等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犯另案处理)被古塔区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罚,同时判令追缴3名被告人违法所得款106余万元退赔给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人。

  “因该案投资人数较多,且90%以上为老年人,法院决定将追回的案款按比例兑付给本案投资人。”执行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前期细心周密工作,他们逐一认真梳理、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制作案款分配方案、计算发放金额,近日集中三天时间对178名投资人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追缴违法所得案款退赔活动。

  退赔款发放现场井然有序,执行干警认真核对领款人身份信息,指导领款人准确填写领款材料,确保发放过程有条不紊,案款发放准确无误,同时主动联系未在本地居住及出入不方便的投资人,及时发放剩余款项。

退赔款发放现场1

退赔款发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