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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三大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特约记者 孙松玲 | 发布时间: 2017-07-03 09:33
锦州市政法系统召开“三大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近日,锦州市委政法委召开了“三大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了解掌握当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三大专项行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向军主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国武,各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直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洋对推进“三大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洋要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在推进“三大专项行动”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推动工作向纵深展开。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抓实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不走过场,制定措施切合实际,确保各项工作不打折扣。市直政法部门要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就推进“三大专项行动”进行工作再部署。要按照相关方案明确的任务,规定的时限,定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把“三大专项行动”与当前政法工作结合起来,与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和自身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真查、真改、真见效”,通过解决问题来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建章立制,发挥制度的长效性、稳定性、规范性作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促进政法机关形成严格自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发挥好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共同督促工作开展。要将“三大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核,纳入综治考核,通过考核来推动工作,确保“三大专项行动”在全省排名有位次。
  刘洋强调,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面,要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对已出台的措施,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帮扶企业工作要落到实处,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企业真正解决问题;在“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方面,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要结合“三真三实”教育活动,将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整合起来,一并推进,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