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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敏厅长赴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对服刑人员做专题法制教育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23
  6月15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赴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对“4·30”贿选案服刑人员进行专题法制教育。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充分体现省司法厅党组自上而下对服刑人员特别是重要案犯教育管理工作高度重视。
  来到新入监犯监狱,林志敏首先详细翻阅查看了服刑人员入监教育教材资料,询问了解服刑人员入监教育工作情况。之后,为监狱收押的“4·30”辽宁拉票贿选案服刑人员做专题法制教育,就如何认罪悔罪、适应改造生活、接受监狱的管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林志敏提出,一要正确认识“4·30”贿选案件性质。“4·30”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法依纪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他要求拉票贿选案服刑人员一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性质的严重性,深刻反省和反思,自觉认罪服法,主动接受改造。二要切实增强身份意识。要正视自己,摆正位置,加快身份意识的转变,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生活。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打击和惩罚犯罪的执法部门,任何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处罚。三要自觉接受管理和教育。要认真遵守监狱关于会见、通讯、消费等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监狱的管理,不允许存在任何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特殊化。监狱将严格考核计分标准,严格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履行审核审批,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四要增强改造信心。要正确对待自己人生道路遇到的坎坷,树立改造信心,真诚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改造,快乐对待生活。
  林志敏指出,大家都有过辉煌的过去,曾经为辽宁的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希望大家放下包袱,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再作贡献。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单启新,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监狱长马骁、政委谷春雷、监狱企业公司总经理王蔚及监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题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