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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退税案主犯“比拼”知识量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马国财 姚晓滨 本报记者 邵小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05-09 13:44

  核心提示

  本案是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款近7000万元的特大案件,系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专案,也是我省首例“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罪退税额特别巨大的案件。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这起案件,重拳打击出口骗税犯罪。

王磊

  办案人:王磊

  职务: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这是一起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踏浪”系列骗取出口退税专案。

  该案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等均在深圳居住,以在鞍山市成立的某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6年至2022年期间,以与货代报关串通买单配票骗税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近7000万元,犯罪时间跨度特别长,给国家税收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

  我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面对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犯罪流程多,作案手段隐蔽,环节复杂,案件涉及海关、税务、银行等专业知识等情况,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充分发挥公诉引导侦查作用,对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上进行指导。

  被告人杨某某作为此案的主犯,自恃出口退税程序复杂,对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我勇于突破被告人供述,在公安机关未能突破被告人杨某某供述的情况下,以自身掌握的出口退税专业知识为基础,指出其骗取出口退税的具体过程,通过心理博弈,经过几番较量,终于使被告人杨某某作出有罪供述并指认了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为此案同案犯的认定及此案的顺利起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4月23日,该案6名被告人均被我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公诉引导侦查作用,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为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