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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维护公平正义 改善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通讯员 陈玉兰 张福光 | 发布时间: 2017-06-14 10:01
聚焦中心,十七项举措提供司法保障
 
  为了贯彻落实好抚顺市委部署,推进抚顺市“一极五业”“项目年”“神州北湖”建设战略的具体实践,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共17条),从司法审判、打击犯罪、队伍建设、作风转变4个方面提出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的具体措施。提出要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以及大、中、小、微等不同规模的企业、商户,都要平等进行保护,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切实做到法律地位平等、法律权利平等、法律义务平等、法律对待平等。
  今年1—5月,抚顺市两级法院共审查立案各类案件16330件,审执结10165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作为,高效服务优化诉讼软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法院,它更多的体现在优化诉讼软环境上。为此,全市法院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造优质诉讼软环境。
  依托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司法调解、诉调对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突出涉诉企业案件立案环节的高效性和公正性。对于虚假诉讼、故意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诉讼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月9日,抚顺市两级法院同步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现在,人民群众查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七个县(区)院的案件是否立案、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案件办理的进展和结果等信息,均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自己的案件诉讼情况。
  为了维护抚顺市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全市法院积极支持大旅游产业规划的实施,有效化解旅游合同纠纷,促进“旅游+”融合发展。5月10日,抚顺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陵法庭、南杂木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精准发力,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妥善化解转型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大力推进破产审判机构和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了破产清算审判庭,完成了破产企业法人名录清册,依法审结股东纠纷、股权转让、公司增资、结算等案件7件;依法稳妥有序促进“僵尸企业”清理。做好破产企业衍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3件;依法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共审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案件、房地产案件等案件291件;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保障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工程……
  3月24日,抚顺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4月初,组织全市法院排查出执行案件近6000件;4月下旬,组织开展执行“春雷行动”,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3件拒执罪案件线索,司法拘留90人,判决拒执罪案件5件,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件,为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