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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英雄有荣誉受尊重得实惠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4-04-17 09:15

  本报讯  4月16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的有关工作报告,听取了审计报告和监事意见,选举产生了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表决通过了《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新当选的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杨忠林作表态讲话,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立足为党的事业负责、为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的高度,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己任,不断提升基金会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加强同财政、人社、医保、司法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更优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用足用好政策法规,为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者提供更多的关爱。要加强同企业界的联系,倡议动员企业在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落实社会责任,积极把企业员工中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发掘出来,把企业回馈社会的精粹文化理念宣传出去,不断巩固和深化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基金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善于发现、积极选树、主动服务见义勇为英雄人物,以实际行动鼓励肯定见义勇为行为、回馈见义勇为英雄,让见义勇为者有荣誉、受尊重、得实惠、有地位。要加强基金会的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基金会的良好声誉和社会形象。

  会议要求,各地党委政法委要积极履职尽责,抓紧时间把市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建立起来,把当地见义勇为表彰活动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营造浓厚见义勇为社会氛围。要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将见义勇为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