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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 保障政法事业发展进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评论员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7-03-10 09:38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独特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今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着力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目标任务,全省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围绕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加坚决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法工作中落到实处。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善于把好政治方向,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思想、政治、组织领导,首要的是把好政治方向。政法各部门要把握好思想动向、改革导向、办案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得到贯彻落实。政法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和政法委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善于抓大事、谋全局,提高统筹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政法委对本地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重大问题,对执法司法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政法队伍中苗头性、多发性问题,对事关政法事业全局和长远的基础性工作等,要逐一梳理,统筹各方面资源,下功夫推动解决。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法治理念实现新提升。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执行力。要大兴求真务实和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政法工作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善于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加强督查指导,改进督查方式,必要时一竿子插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有效履行肩负的职责使命。要不断规范党委政法委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促进党委政法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争做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