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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实施河湖长制促河湖长治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记者 王海涛 | 发布时间: 2022-08-15 10:11

  本报讯 设立巡(护)河员、水(库)管员1万余人,实施河湖“清四乱”、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打响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8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过去5年,我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重拳整治乱象、突出重点流域,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强大生机活力,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

  据介绍,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中,我省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河湖长制经历了从无到有和不断建立完善的过程,并逐渐向“有能有效”转变。

  我省先后出台60余项河湖长制法规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河长和河长办“四位一体”考评体系,促进河湖长规范履职。协调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重大治理保护问题,加大侵占河湖、破坏河道等行为整治力度。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全力打造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

  作为全国较早实现“河湖警长”全覆盖地区,目前,全省共设置四级河湖警长4222人、河湖警长办125个,平均每年巡河23700余次,直接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3000余件。

  公安机关通过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全省河湖治安秩序长期稳定。省公安厅采取挂牌督办、异地调警、指定管辖、进驻式检查通报等措施;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强化巡查、“网格化”管护、无人机巡查以及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大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搜集力度,提高了打击效能。今年1至7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涉河涉水刑事案件3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7人;查处治安案件79起,行政拘留52人;与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案件123起。

  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中,我省从不缺乏探索精神,开创了3个全国首次:首次设立流域片区河长,首次将水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首创逐年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此外,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河湖长制地方性法规,实现了“制度化”到“法制化”转变。

  据介绍,下一阶段,全省还将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