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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国先进” 叫响建平司法品牌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石健 | 发布时间: 2017-01-18 09:34
建平县司法局工作侧记
 
  说起建平县这些年的变化,可谓由内到外,走在建平县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到有关法治的标语。法治,在建平县人民心中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些都和司法局的普法宣传密切相关。”只要一提起司法局,建平县的老百姓没有不称赞。那么,该局如何从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为老百姓心中的一个品牌?这个品牌又是如何叫响的?带着问号,记者来到建平县司法局,对全局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采访。



建平县法律援助工作



法治大集如火如荼



法治进景区活动
  “全国先进”成为品牌缩影
 
  1月13日,隆冬时节,寒风凛冽。往往到了这个时候,外来务工人员都纷纷归家,乡镇的村民在家猫冬。然而在叶柏寿司法所,却是另一番火热的场景。
 
  就在前不久,叶柏寿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在全省,这样的荣誉只有四家。这对于建平县乃至朝阳市来说,荣誉分量十足。从司法行政角度来说,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缩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想要成为标杆,就要做好各种专项工作。”叶柏寿司法所所长张玉琢这样说。
 
  好的经验离不开严的制度。叶柏寿司法所按照《辽宁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不断加强所务管理,所内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业务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公开,实现所务公开。
 
  走进叶柏寿司法所,独立的办公用房面积120平方米,四间办公室,实现了“百平四室”,司法所标识、标牌悬挂规范,另于街道办公大厅设立司法窗口1个,方便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司法所有警车一台,办公设施设备齐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橱等设备,并有严格的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达到人均1.81万元最低保障标准。
 
  辖区内调委会组建率实现100%。街道、社区、组三级调解网络健全;街道和社区调委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各类调解档案管理规范。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切实做好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影响本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复杂疑难纠纷不出街道。近五年来,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纠纷450余件,实现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无因排查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
 
  社区矫正工作,一直都是基层司法所的难题,如何能够有效地将高墙外的服刑人员“管”起来,成为关键。为此,司法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配备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2名。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具体措施。扎实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职责,矫正手续完备,资料档案齐全,记录及时规范。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定位手机,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接收矫正对象80人,在矫对象26人,解除54人,辖区内无脱管漏管现象,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我们接受的是荣誉,感受的是责任,领受的是任务。”受到司法部表彰的叶柏寿司法所所长张玉琢感慨颇多,他激动地告诉记者,作为基层司法局长,一定要在工作中选重点,破难点,抓热点,见之以早,抓之以实,求之以解,揣着耐心去研,带着感情去干,怀着爱心去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尽情尽意,不失时机,不遗余力,一定为党和人民交好答卷。
 
  创新形式推进宣传教育
 
  为创新普法形式,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6月,建平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次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的民事案件。县司法局组织街道、社区30余名群众来到庭审现场,按规定领取旁听庭审登记表和反馈意见表,有序地在旁听席就坐参加旁听活动。
 
  审判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理性的阐述与辩论,在座群众认真旁听案件审理,详细了解了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的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能在法庭现场旁听到这种经常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学习了法律知识,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建平县司法局局长王瑞瑛表示,“公民旁听陪审”活动既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又对全县提升法治环境有重要意义。
 
  2017年,是建平县“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挖掘“六五”普法典型工作经验,近期,建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叶柏寿司法所、铁南司法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零距离的沟通交流。随后在座谈会上,认真了解 “六五”普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听取他们对“七五”普法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各司法所“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要坚持问题导向,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补上“六五”普法薄弱环节的短板,并对今后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创新普法特色,打造建平品牌。
 
  300多家调解组织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建平县司法局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打造了大大小小300多家调解组织,这对于其它县域来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此,司法局局长王瑞瑛表示,认认真真抓好每一个调解组织,让每一个调解组织都能够发挥作用。
 
  在建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让记者感受到了调解组织发挥的作用及温度。2015年10月3日,家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青峰山镇的张女士和张先生1岁半的女儿因发烧39摄氏度到县某医院儿科门诊进行诊治,给予肌肉针剂退烧,臀部肌肉注射药物。后期观察过程中发现孩子高烧不退,不能走路。10月6日转院至朝阳市中心医院治疗,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支原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手术切除患部,采取引流治疗。经两次住院23天后,病情终于好转。夫妻二人认为县某医院的诊治为严重的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女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55574元。县某医院则称,医院对患者诊疗行为符合常规,不存在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
 
  双方争执不下,2015年12月29日夫妻二人向建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递交了申请书,要求调委会予以调解。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决定找医患双方单独做工作。一方面调解员找院方做工作,讲明了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就整个医疗过程进行分析,并从道义、责任心等角度和医院领导进行商讨。医院负责人听后,认识到医院的医疗行为也存在一定的瑕疵,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张先生提出的赔偿数额提出了异议,要求调委会再进一步调解。随后,调解员找患者家属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就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到家长对子女的护理和张先生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长谈。
 
  经过调解员25天的反复协调和耐心沟通后,纠纷当事人最后握手言和,使本案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得到解决,并于2016年1月20日签署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牵涉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纠纷发生时,很多当事人的情绪会十分激动,有时还会有一些过激行为,所以能够主动介入调解的,就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让他们平息下来,从而促使其以理性的态度处理事件。”医调委负责人这样说。
 
  记者手记:建平司法品牌值得推广
 
  勇闯一流要有一股干劲,在想一流、谋一流、干一流中体现自己的价值;面对困难挑战要有一股闯劲、一股韧劲、一股钻劲,义无反顾,敢打硬仗,不退缩、不气馁。这是在建平司法行政系统看到一种新图景。记者感受到,做好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关键在队伍,重点在管理,在创新。虽然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够叫响具有自身特色的司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