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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6-11-11 10:54
  本报讯 今年以来,鞍山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鞍山市工商局将抽查结果与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相结合,对于在年报报送和年报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采取内部、外部多种手段实行惩戒。在内部实施约束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暂停办理各项变更(备案)登记、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对三年内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的企业不得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省著名商标续展。在部门间深化联合惩戒,依托全省失信主体联合惩戒信息交换共享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联合惩戒,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