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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五强化”促提升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孟锦阳 通讯员 郑玉霞 | 发布时间: 2016-11-02 10:04
整体推进 重点突破 和谐发展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近日,以“规范化建设年”为载体,通过“五强化”措施,使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谐发展的良好势头。
 
  强化规范性建设,完善司法长效机制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规范法院司法行为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服务的需要。营口中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司法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审判管理等问题,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施策,不断完善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推进执法办案、办公规范化。
 
  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严格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定期评查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做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断提升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对案件审理质效指标,坚持每周通报,每季度进行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不断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战斗力。干警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营口中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按照 “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干警爱岗敬业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强化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平安营口”建设。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公众法治意识作为法院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措并举强化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主动融入法治教育,坚持以案释法,释法明理,通过法官判前说理、判后答疑,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把办案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利用重要日期(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等),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六进”送法活动、与媒体合办以案说法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为营口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执行工作,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失信和拒执违法犯罪等工作的力度,努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舆论氛围,营口中院开展 “执行百日会战”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做到“执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终结一批”。并加快推进与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签署共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合作协议,推进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协查机制建设,不断拓展网络查控系统的查控范围和功能,切实为全市两级法院完成“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