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整顿办)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1+4”文件和《辽宁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送)处置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审议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效果评估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于天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确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导向,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鲜明特色。要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规定,立足于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局,研究制定好相关规定。要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机关的指导。要加强与各地的沟通联系,把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把我省的政策制定好、完善好。
会议要求,要坚持规范操作,加强线索工作。省教育整顿办要做好《办法》解读,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工作专班能够精准掌握、熟练运用,确保《办法》正式施行后得到严格执行,真正发挥制度效力。要认真抓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目前,15个省级指导组的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已经全部向社会公布,这是收集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一条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电话和信箱的作用,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必须应接尽接、应办尽办。要加强对信电受理工作的调度指导,确保全省一盘棋统一运行。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的成效需要一个评价标准,需要一个结果导向。《实施意见》是省教育整顿办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和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推动与指导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学习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严格按照先自查、后评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全面检验开展相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专项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