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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职能建立联动互通机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徐叶纭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1-02-24 09:47

  本报讯 为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日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举行建立联动互通工作机制签约仪式。

  营口中院和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联动互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在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制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联动、信息互通等方面开展常态化联动互通,切实形成合力,全面提升营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双方从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营商环境建设局监督管理职能出发,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良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市场主体的热切关注进行广泛讨论和详细交流,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谋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