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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维权律师团成员为街道工作人员普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6-08-29 09:25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8月22日下午,本报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邢树新来到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道办事处,为该街道办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讲座。
 
  “这事不归我管。”“领导不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管不了,你爱找谁就找谁。”讲座前,王金海律师当众播放用自己的手机下载的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工作人员面对群众,态度十分恶劣。王金海律师说,这对在街道工作的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个警示,因为大家直接面对普通群众,要允公允能、廉洁高效,还需要党纪、法律的约束。
 
  王金海和邢树新律师讲述了近几年办理的党员干部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例,这些违法违纪干部无一例外地受到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被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两位律师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讲座完毕后,两位律师与大家进行了互动,该街道的工作人员们总结认为,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言行出格也会引发违纪行为。北京街道办事处党支部书记张晓晶说,“只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让群众信服,社区才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