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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中部地区)集中研讨会在沈召开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20-07-07 08:28

  本报讯 “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扫黑除恶工作该由哪个部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背景下,怎样做好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通过近三年时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哪些经验?还有哪些困惑?”7月4日,全省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中部地区)集中研讨会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十余名来自全省的法学法律界人士、专家学者与来自沈阳、鞍山、抚顺、辽阳和铁岭五市扫黑办、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等实务部门代表汇聚一堂,围绕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行深度研讨。

  研讨期间,来自沈阳、鞍山、抚顺、辽阳和铁岭五市的实务部门代表详细介绍了各市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情况,分享了工作经验,也抛出了面临的困惑。来自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们边听边记,并围绕各自研究的课题与实务界代表进行交流。

  敞开心扉、开诚布公,研讨会现场气氛温馨而热烈。

  为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理论建设,自6月以来,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问题研究”专项活动,已先后在大连市和锦州市组织召开了东南地区和辽西地区集中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最后一场。法学法律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们通过三个场次展开多层次、多视角、多方面的专题探讨,以深度探求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的合适路径,从而积极在更深程度、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就机制建设达成更大共识。

  “收获很大,感触很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孟昭武对研讨会的评价,代表着专家学者们的心声。大家纷纷表示,经过参与三次集中研讨,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对于下一步做好“接地气”的理论研究有很大助益。孟昭武表示,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问题研究”专项活动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必要,对于下一步做好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将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他说:“相较于一般的犯罪而言,黑恶势力犯罪危害性更大、组织性更强,危及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国自上而下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要把这些成果巩固下去,就必须要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吴言军出席研讨会并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开展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研究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办具体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345计划”的必然要求,将为全省在今年第四季度聚焦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希望大家紧扣“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把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形成新亮点、进入新层次、再上新台阶,通过破难题、建机制,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