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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警方打响涉“笑气”违法处理第一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0-07-01 10:04

  本报讯 被称为“笑气”的新型毒品买卖如何打击处理?葫芦岛市公安局边防支队齐屯边防派出所日前打响了葫芦岛公安机关涉“笑气”新型毒品违法处理的第一枪。

  近日,齐屯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驾驶一辆轿车在某高档小区送“笑气”,车内有人吸食后情绪亢奋、大声喊叫。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时,轿车车主及吸食者已经离开现场,民警在附近街区多方搜寻,没有发现轿车的踪影。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它能让吸食的人不自觉发笑,吸食过量甚至会产生幻觉,所以被人称为“笑气”。那么,这种新型毒品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没有依法处理依据?齐屯边防派出所所长刘晨皞和教导员黄继春召开了疑难案事件碰头会。大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请示相关业务部门,终于发现了突破口: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为法律依据,将其定性为“非法买卖、持有危险物质”。大家下定决心,一定要打击这帮买卖“笑气”人员的嚣张气焰,净化社会风气。

  派出所组织民警立即展开大范围排查,初步确定了售卖“笑气”人员的车辆信息。找到车辆线索后,民警又分析车辆行车规律。通过不断摸排,将售卖“笑气”的违法嫌疑人岳某某当场控制。

  民警顺藤摸瓜,相继控制另外3名购买、吸食“笑气”人员。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岳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