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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被骗生灵感 复制招式骗别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迟永亮 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0-06-16 09:00

  何先生本想通过网络兼职赚些生活费,却掉入了诈骗陷阱。近日,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网安大队密切配合,精准定位,快速出击,共同破获一系列“跑分”类电信诈骗案件,一举破案50余起,涉案金额达30万元。

  3月28日,朝阳县柳城街道居民何某某到辖区派出所报警,称其当日在网上浏览帖子时看到一则“跑分”广告,因操作简单、回报率高而被吸引。(所谓“跑分”,就是利用微信或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替别人代收款,以赚取佣金。)随后,何某某添加预留微信号后向对方具体了解情况,在代理的引诱下下载了某APP。在注册完账号、按照平台要求预留银行卡、向该卡汇款5000元后,其再与代理联系时发现微信已被拉黑。

  该案移交刑侦大队后,刑侦大队立即对该案所有涉案信息进行研判,同时将案件情况通报网安大队,经过3天的系统研判,发现该作案归属地均在山东省聊城市。4月7日一早,刑侦大队成立侦查组火速前往聊城,同时网安大队安排专人24小时为侦查组提供技术支持,并且通过网安全国协作群向聊城警方发起协作请求。

  侦查组到达聊城后立即开展工作,在聊城警方的极力配合下,经大量工作终于确定聊城市人郝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9日19时许,侦查员在聊城市某小区将其抓获,同时扣押大量作案手机卡、银行卡、手机等物品,据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交代,其另有一同案人员刘某某,4月10日15时许,侦查员将刘某某抓获。

  经查,郝某某与刘某某为同学关系,因郝某某一直没有职业,在网络中利用“跑分”赚钱,不料在一次“跑分”中被他人诈骗。郝某某产生了用同样方式诈骗他人的想法。2019年年末,郝某某在筹备好诈骗账号、平台后,向刘某某介绍这个“赚钱”办法,刘某某与郝某某结伙,疯狂作案50余起,涉案金额达3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刘某某已被朝阳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