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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畅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绿色通道”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邸刚 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05-22 13:50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本职,积极主动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绿色通道”,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司法厅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做到“进得来”,及时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咨询电话和网络申请行政复议入口,及时为来电来信人员答疑解惑,及时告知复议的申请期限、所需提交材料、案件进展等相关事项,支持申请人及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全力为复工复产企业及职工维权提供便利,确保群众申请复议不受疫情影响。自2月3日以来,省司法厅共收到来电咨询245人次、网络申请26件次,立案48件,收到申请人延期提交行政复议申请3件,确认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中止的案件3件。

  通过提高案件受理审查效率,做到“审得快”。对涉及疫情防控复议案件提供“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做到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用(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侵犯单位或个人合法正当权益,以及在复工复产复市过程中不认真履职保护经营者、职工、消费者等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并进行受理审查,做到应收尽收、快速高效。同时,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抓紧审理、及时办结,坚决纠正涉企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助力企业发展。目前,通过早部署、早安排、早调度,各级部门均能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省司法厅尚未收到涉及疫情防控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等案件。审结涉及疫情防控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件,审理时限为13天,压缩60%以上,有力支持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该负责人还表示,省司法厅加大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做到“办得好”。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文书无接触接收和送达,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申请人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4份,创新了办案方式。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网络、电话、书面调查函等方式开展调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对适宜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的涉企涉民生问题的行政纠纷,一律使用调解方式办理,充分调动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积极达成一致意见,推动矛盾争议的实质解决。自2月3日至今,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方式结案3件。同时,将利用回访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的机会,对已经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