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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力度不断加大 律师执业更加方便 省司法厅推行律师类行政审批改革新举显成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10-28 08:26

  本报讯 记者10月25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司法厅在深入推进律师类行政审批改革中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律师行业领域带来更多服务利好。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初,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落实司法部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将部分律师类行政审批中需提供证明材料改为“个人书面承诺”,为律师办理各类业务提供便利条件,最大限度满足律师申请业务需求。《通知》实施至今,审批综合成本有了明显降低。截至目前,已办结相关业务1100余件,申请人就此减少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400余件、“三清”证明700余件、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200余件,合计减少证明1300余件。

  省司法厅在律师领域的减证力度不断加大,办事人提交纸质材料减少约30%,部分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约50%以上。除全面执行司法部要求外,一次性取消了12项律师类证明文件:涉及律师申请执业、成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兜底性条款全部取消;将取消“申请人的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适用范围扩大至律师执业、重新申请执业、异地变更执业机构等律师执业审查所有程序中,让律师执业更方便、创业创新更顺畅、营商环境更优化。

  在律师领域行政审批工作中,省司法厅积极应用电子印章技术,实现律师执业和律师机构类审批事项结果无纸化发放和推送,使广大律师在高频审批事项中获得更加便捷的体验。截至目前,共完成20项3000余环节审批流程,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或申请人在线实时获取40余份附有电子印章的审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