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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部署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戬 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10-15 09:56

  本报讯 10月11日,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动员部署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虹主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董开德作动员部署,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坤赤介绍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

  沈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15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督察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沈阳市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全面督察,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专项督察。

  要全面掌握情况,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切实摸清、找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务实有效的整改意见。

  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党中央高度关注、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把主要精力用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上。

  要把握时间节点,迅速启动督察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打开局面、找准问题、推动工作,确保督察取得实效。

  要密切协调配合,树立大局意识,服从统一调度指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要保证督察质效,坚持严肃客观、实事求是,敢于动真碰硬,以最严的标准、最强的措施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

  据悉,此次督察,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门力量组成4个督察组,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谈话,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和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到民营企业实地走访,与民营企业家、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个别谈话,暗访调查,深入群众和基层执法司法机关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