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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委政法委出台十四项措施推进绿色发展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9-09-16 09:11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本溪市委政法委获悉,在广泛征求各政法单位意见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本溪市政法系统贯彻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十四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动员全市政法系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投身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工作实践。

  《措施》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积极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要依托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要推动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动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要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生态立市的良好法治氛围。

  《措施》强调,要加强联动配合,提升执法办案成效。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形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要积极参与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生态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加强司法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办理方面,《措施》明确,要打造“执法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模式,将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保护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工作重点,逐步完善惩防一体化工作格局。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并防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类案件缓刑制度滥用。

  在加强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持续改善方面,《措施》强调,要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提高公益诉讼办案成效。要确保涉及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含民事、行政案件)及时、快捷、便利进入诉讼程序。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修复工作机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修复生态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