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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检察监督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19-07-17 09:15

  本报讯 近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进锦凌水库库区,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此次行动旨在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排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质量、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

  锦凌水库是锦州市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为保障水源地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太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小凌河流域、锦凌水库库区是否存在排污、采沙、倾倒垃圾进行了现场检察监督,要求水利等部门积极协调乡(街)政府及时予以管护。同时,积极与太和区河长办公室、锦凌水库管理局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互设了信息联络员,要求对可能出现的河道、库区“四乱”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邀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

  检察过程中,太和区检察院对小凌河流域河道、锦凌水库库区现场进行了拍照,为后续的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支撑。下一步,将根据检查活动的情况,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保障水源地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