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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安林业联手整治携犬入景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9-05-14 10:52

  本报讯 为给市民营造安全、干净的游玩环境,5月9日,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林业部门联手开展整治携犬进入景区行为的“百日专项行动”,对携犬入山的行为彻底说“不”。

  9时许,在玉佛山景区内,民警和玉佛山林业局工作人员一起沿着山路进行巡视,发现一男子在登山时走在前面,自己的狗没有拴绳跟在其后,工作人员和民警立即上前劝阻。“景区内是不准携犬入山的,而且不拴狗绳也不对。”男子表示“下回注意”,然后就把狗抱起来下山去了。

  据了解,目前鞍山各个景区入口显著位置都有“请您遵守景区秩序,禁止携犬入山”等文明标语,还有执勤巡逻车定时沿路进行巡查。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只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柏涛告诉记者,根据《鞍山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公园景区。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对违规养犬、遛犬行为予以处罚,并按照规定强制收容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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