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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司法局10项措施保障民企发展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9-03-25 10:47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铁岭市委、市政府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决策部署,铁岭市司法局出台10项措施保障民企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支持、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这10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打造服务民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运用“12348”辽宁法网,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律师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根据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民营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将公证服务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身份证、各类证照等55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创新调解机制,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地化解企业纠纷和社会矛盾。

  着力构建助力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送法到企、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公开庭审等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让民营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

  着力规范服务企业的执法执业行为,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市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调整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标准,将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74998606,在市民服务热线12345热线平台设立涉企受诉渠道。

  着力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对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全市涉及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