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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破流窜盗窃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发布时间: 2019-03-04 10:16

徐仁虎

办案人:徐仁虎  职务: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八道派出所所长

  虽然现在很多地方都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但毕竟还有死角,一些不法分子在贪欲的驱使下总是想办法躲避监控作案。而警察的职责就是不让这些人得逞。

  今年春节前夕,八道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超市盗窃案,经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万余元,此案被丹东市公安局列为第26号督办案件。分局很重视此案,八道派出所、刑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全力配合侦破此案。

  我到现场后发现,现场证据很不理想,显然盗窃人员非常狡猾。我们以视频监控和实地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将案发时段所有经过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逐一进行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视频中一台轿车在案发地附近走走停停,专门选择在暗处停靠,非常可疑。而这辆车出现的时间与店铺被盗时间高度吻合。于是我们经研判,将此车列为重大嫌疑车辆。我和参加办案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继续排查嫌疑车辆,并对该车行动轨迹进行跟踪;另一路民警通过核实车主身份寻找案件线索。经过连续奋战,终于锁定该盗窃案件系一外地流窜盗窃团伙所为。    

  为尽快破案,最大限度挽回百姓经济损失,我们在第一时间得知嫌疑人要再回丹东进行销赃并伺机在此作案,于是在兄弟单位的配合下,我们将正在销赃并准备伺机再次实施盗窃犯罪的嫌疑人王某、侯某、李某三人当场抓获。

  经查,这三人中两人有盗窃犯罪前科,具有反侦查能力。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见犯罪嫌疑人言辞闪烁,有所隐瞒,于是加大审讯力度。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又交代了他们在沈阳、大石桥、盘锦等地实施了五起盗窃,所得赃款用于挥霍的犯罪事实。经审讯,三人对在丹东、沈阳、大石桥、盘锦等地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侯某、李某因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