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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司法局“青春礼包”让5000余名中小学生受益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19-01-28 09:57

  本报讯  为让大连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大连市司法局1月2日推出公共法律服务“青春校园服务礼包”活动,自1月3日至31日,由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律师讲师团深入学校,为中小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法治教育,宣讲寒假期间的学生常见法律和安全问题。

  为使中小学生假期中诺诚信、守规则,文明出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西岗区文明办组织“大连好人”团队——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的王金海、于海宁、钟美娜、纪树海、尚丽娜、冯丹丹、江慧兴、陈泰安、梁照强等律师,以及大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王才标警官先后来到大连西岗中学、大连格致中学、大连知行中学、大连市第三中学、第二十三中学、第五十一中学、大连铁路中学,为7所中学的5000余名师生进行寒假前安全法治教育讲座。由于小学放假较早,许多学校未来得及请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为小学生进行寒假安全法治教育,在许多家长的请求下,1月20日下午,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安排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钟美娜、江慧兴三位律师为100余名小学生及家长“补课”,家长和孩子一起补上一堂寒假安全教育法治课。

  西岗区律师普法讲师团的“寒假安全法制教育”公益讲座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乘车安全、网络安全、寒假期间自我安全防范、户外活动安全以及文明诚信教育等安全法治主题进行。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西岗区文明办还向中小学生发出倡议书,倡议学生在寒假期间讲文明、诺诚信、守规则,文明使用智能手机,不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和内容不文明、不健康的“抖音”及小视频,不信谣不传谣。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不玩手机,不嬉戏打闹。旅游时不携带管制刀具,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主动为老年人、孕妇让座。假期中要当好父母安全行车的监督员,尤其在陪父母驾车出行时,要监督父母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