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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首次一审审理涉恶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12-05 14:04

  辽宁长安网讯 12月4日10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闫某、张某某、郭某某等11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赌博犯罪案件,本案由沈阳中院副院长朱晓光担任审判长,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吴冬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也是沈阳中院一审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沈阳中院副院长朱晓光(中)担任审判长

沈阳中院副院长朱晓光(中)担任审判长

  沈阳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至9月10日期间,被告人闫某与郝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雇佣被告人王某、张某某等人,在沈阳市浑南区某村所租用的平房内开设赌局。

  2017年9月10日,被告人闫某因参赌的纪某某在之前的赌局上殴打参赌人员杨某而对其不满,当日22时许,被告人闫某、王某、张某某等人持刀、镐把等工具殴打被害人纪某某及与纪某某同去赌局的李某、李某某、欧某某及参赌人员关某,纪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闫某、郝某某、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余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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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公开审理闫某、张某某等11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赌博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某、张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为维持赌场秩序,在聚众赌博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三人轻伤及轻微伤,对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定罪处罚。

  据悉,沈阳中院受理后,及时向各被告人下达起诉书,告知其诉讼权利,了解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并为9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

  当日庭审即将结束时,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