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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法库法院获中院院长“点赞”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11-28 10:05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段文龙在法库县人民法院呈报的《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批示:“法库法院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上认识高、行动快、措施有力,为全市法院树立了榜样,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要深入调研、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突出办案实效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意见》落到实处。”

  11月22日,法库县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院务会,组织党组成员、中层干警集中传达学习段文龙批示精神,与会人员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进行讨论,并结合《意见》对法官结对帮包企业进行任务分解。

  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指出,段文龙的批示是对法库县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鞭策。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要切实服务和保障中心大局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要转变司法理念做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纠问式向商谈式转变。二是确保举措落地、落实、落细,让民营企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同时,要推动构建新型的“亲”“清”法商关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三是开辟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全流程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