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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8-09-14 10:00

  辽宁长安网讯 9月3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铁岭市银州区成立监察委以来,首例移送检察院审理的徐某、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滥用职权犯罪案件。此案经银州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审查受理后,于9月5日移送刑事检察一部审查逮捕。

  由于本案卷宗证据内容较多、案情比较复杂,受理案件后,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刑事检察一部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的最强办案小组,严格、细致审查卷宗证据,并制作法律文书。9月7日,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铁岭市廉政教育中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讯问。

  9月10日,银州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滥用职权罪决定逮捕;对张某不予逮捕。

  此案是银州区监察委成立以来的首例移送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为日后类似案件的承办和对如何建立与监察委案件的衔接机制,保证受案、办案程序顺畅,都起到了参考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