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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运行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08-22 10:19

  辽宁长安网讯  8月20日,沈阳市司法局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阳公证处)正式挂牌运行,新组建的单位是由沈阳市司法局所属的第一公证处、第二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的沈阳市政府法制事务服务中心四家整合设立,为沈阳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庞挺、副局长刘京代表市司法局和市法制办亲临现场为新组建单位揭牌。市公管处处长丁玉莲、市法制办处长于洋,四家涉改单位负责人及代表共37人参加揭牌仪式。

  据悉,新组建的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阳公证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办理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法律事项和法律事务;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整合、调派专业法律服务力量;组建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协调平台,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组织指导、上下联动等工作;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资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实施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事务的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