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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大美西丰的“生态绿”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8-07-06 08:01

  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7月3日从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姜某、杜某、贾某三名经营者在废旧塑料瓶清洗粉碎过程中加入氢氧化钠,并将产生的废碱液直接排放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渗井或水渠中,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西丰县检察院依法调查核实后,向西丰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日前,西丰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到上述三处旧物收购站进行了跟进监督。西丰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现场对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渗坑进行填埋,对废品粉碎机进行强制切割和拆除,消除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

  据悉,西丰县检察院加大生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达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共识,共同促进依法行政,为打造绿水青山的大美西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