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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法院查封财产锒铛入狱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敖英泽 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8-06-12 11:01

  私自转移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并赖账,自认手段高明,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北票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孙某擅自变卖法院查封的财物,并拒不向法院提存价款,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孙某与其合伙人李某,因合伙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二人的合伙财产予以查封,同时责令孙某保管上述财产。判决生效后,孙某在未执行判决书内容的情况下,未经法院执行部门许可,就私自将查封的财物变卖,并将所得价款用于个人开销,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在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变卖查封财产,拒不向法院提存价款而用于个人开销,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事后,因为逃避执行而锒铛入狱的孙某后悔莫及,当初侥幸地认为财物卖了就卖了,不给也没事,法院执行,躲躲就行,等躲过风头,照样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直至其因失信行为失去自由后,才深深地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将为当初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