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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西岗区:讨要债务走极端 寻衅滋事被批捕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5-15 10:13

  辽宁长安网讯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借款纠纷层出不穷,债权人对债务人百般索要无果,一些所谓的索债公司便应运而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讨要债务若使用违法手段,则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违法犯罪人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犯罪嫌疑人赵某成立了一家索债公司,找来好哥们孙某帮忙,第一笔买卖就是帮助一名债权人向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板索要债务200余万元。赵某、孙某跟踪债务人,摸清债务人的住址,在家门口守候,向债务人面部喷辣椒水,并将债务人殴打致轻伤。

  哪知债务人仍不偿还,赵某二人又向债务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投放了一枚自制“大便炸弹”,在塑料袋内装上臭豆腐、南瓜、鞭炮,点燃鞭炮后扔进房间,造成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逃离时膝盖骨折。在得知债务人仍然拒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赵某再次来到其公司,投放了一种会产生剧烈刺激气味的烟雾弹,造成整栋办公楼无法正常办公。

  犯罪嫌疑人赵某、孙某借故生非,随意殴打、威胁、恐吓他人,造成被害人身体受伤,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其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现已将赵某、孙某二人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